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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關于評定2016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獎學金的通知
根據“吉林大學笹川良一優(yōu)秀青年教育基金”管理辦法及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要求,現將2016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吉林大學關于評定2016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獎學金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評選對象
哲學社會學院、文學院、經濟學院、商學院、法學院、行政學院、東北亞研究院、古籍研究所的社會學、歷史學、考古學、經濟學、法(律)學、政治學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型研究生。以上培養(yǎng)單位各推薦候選人1名,博、碩士不限,由吉大笹川良一基金管理委員會確定最終獲獎者。
二、獎勵人數及額度
共獎勵3人,本年度獎金折合人民幣14850元/人。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
2.學位課成績優(yōu)秀,外語成績優(yōu)秀,當前學歷期間獲研究生優(yōu)秀獎學金;
3.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活動、有擔任主要團學干部經歷者優(yōu)先;
4. 當前學歷期間,博士生有兩篇及以上、碩士生有一篇及以上學術論文在全國中文核心(cssci來源)期刊發(fā)表或在國際重要學術雜志上發(fā)表,且第一作者單位為吉林大學;
5.當前學歷期間未曾獲得其它校級社會獎學金。
四、材料報送
各相關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須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前:
1.將紙版《吉林大學研究生社會獎學金申報審批表》一式一份(附件1)、發(fā)表論文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樓415室)。
2.將電子版《研究生笹川良一獎學金申報信息匯總表》(附件2)發(fā)至wky@jlu.edu.cn,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答辯時間另行通知。請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評選。
原文地址:http://zsy.jlu.edu.cn/info/1084/5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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