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研究
集中會計核算又稱之為一級核算。它是指將企業(yè)所有會計工作都集中在會計部門進行核算的一種會計工作組織形式。
摘要:集中會計核算依托于高度信息化的系統(tǒng)運作平臺,更好地服務于科研生產,促進發(fā)展、提高效率,文章以某科研院所集中會計核算為目標的財務管理方案對履行財務的反映、核算職責,直接為基層服務,提供會計報表和其他核算成果等問題加以分析,并針對性的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集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實踐分析
一、引言
集中財務管理依托于高度信息化的系統(tǒng)運作平臺,以更加全面地的管理體系對單位的全部資金、資產等財務資源進行統(tǒng)一管理、有效控制、調配籌劃等操作,從而最大程度上保證單位的財務管理體系運行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為了更好地服務于科研生產,促進發(fā)展、提高效率,提升服務和信息質量,適應管理體制規(guī)范化、經營體制多元化的改革進展,實行銀行帳戶、稅號等核心財務資源統(tǒng)一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會計集中核算、全面預算管理等改革措施,財務職能需由單一的費用控制向資金籌集使用、成本控制和收益管理轉變,某科研院所實施了以實現(xiàn)集中核算為目標的財務管理方案,財務部門的職能由“核算型”向“核算管理型”轉變。
改革后該院各二級單位不再設獨立的財務機構進行會計核算,同時逐步取消過渡時期的財務負責人委派制度,進一步做大做強會計核算中心,切實履行財務的反映、核算職責,直接為基層服務,向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和其他核算成果。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集中會計核算是否能順利實現(xiàn)改革目標,納入集中會計核算的各二級單位如何進行財務管理等問題顯露出來,接下來將對集中核算后的財務管理現(xiàn)狀進行分析。
二、集中會計核算后各單位財務管理的現(xiàn)狀
實行集中會計核算以前,各單位財務部門的職能,反映與監(jiān)督是一體的,是無法區(qū)分的,在反映的過程中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控制的過程中進一步準確反映。而且各單位一定程度上更加重視會計核算、資金使用、編制報表等業(yè)務,忽視財務分析、管理、控制等職責,在經濟運行過程中,財務管理往往被弱化,被簡單的會計核算取代。集中會計核算實行后,核算與管理職責相對分離,反映與監(jiān)督職責分由不同部門執(zhí)行,即進一步做大做強會計核算中心,將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整體置入,切實履行財務的反映職能,精簡財務部門,強化其監(jiān)督管理職能,一定程度上對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監(jiān)管,制衡。同時,集中會計核算,集約利用資源,包括人力資源,改變了一個單位多名會計的人力狀況,提高了會計核算效率,加強了單位資金的監(jiān)督,在不改變資金管理權限的情況下更有效的利用資金。
從單位角度來說,一些管理基礎較好、資金量大的單位,積極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資金收支比較規(guī)范,能及時提供項目預算等信息,依托于中心進行財務管理活動,保障了單位的正常運轉;一些單位則基本取消了財務管理,完全依賴于中心進行財務報告、分析等財務管理活動,單位只管經手收支,領導簽字就支出,基本沒有內部控制,單位預算編制粗糙、與實際業(yè)務需求脫節(jié),中心報送會計報表、財務報告也無人重視,財務風險較大。其中一些單位是認識偏差,認為集中了會計核算、加強了監(jiān)督,單位就不再作為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責任主體了,無須再進行財務管理了;有些單位更嚴重的會抵觸集中核算的改革,認為其獨立的財務機構被撤銷,既難以掌握真實的財務情況,又無法對財務信息保密。
同時會計核算集中后,由于認識上的錯覺,導致雙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協(xié)作機制。有些單位領導認為資金支付均由會計核算中心會把關,無需嚴格審批經費支出;會計核算中心根據(jù)經費、資金原規(guī)定的支配權、使用權、審批權限以及財務管理權均不改變的處理原則,堅持經費、資金支出、管控的決定權在各單位,其職能僅為準確反映財務信息;诖,各單位與會計核算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職責的歸屬難以界定,互相推諉,甚至出現(xiàn)無人負責的情況。但即使各單位管理層想承擔財務管理的職責,加強對資金的監(jiān)督和控制,但由于財務信息必須由中心提供,同時又不具備相應的人力資源,無力為繼。
同時基于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分由不同部門執(zhí)行的現(xiàn)狀,會計核算中心由于只須對核算的財務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即可,無須對資金支付的真實性負責,單位經營效益如何亦對中心無影響,導致中心的財務人員很難有了解單位業(yè)務實質,參與管理,充當決策參謀的意愿,如無法了解支出項目的資金來源渠道、性質,預算編制與預算執(zhí)行、控制進一步分離,既難以保障財務管理職能的充分實現(xiàn),又對經營效益的情況難以考核、監(jiān)督。
三、集中會計核算后各單位財務管理的實踐
單位負責人是單位各項工作、包括財務會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要推動者和決策者。單位負責人對財務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定位,對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目標的實現(xiàn)起重大作用。單位負責人及管理者,首先對單位整理目標的實現(xiàn)過程中,要明確財會工作的定位,而一個單位的主要目標決不會是算好帳,管好錢,而是獲取利潤、履行職能等。為此,單位應依托于中心的財務管理工作,實現(xiàn)單位主營業(yè)務指標,中心也應充分利用自己的專業(yè)知識,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為單位的主營業(yè)務服務。財務管理是建立在會計核算信息基礎上的。中心除承擔會計核算工作外,還承擔大量財務管理的具體工作,但最終的財務管理權仍在各單位,保持不變。再此基礎上,兩個部門如果溝通、配合方面始終存在障礙,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將無從談起。
為此,首先,中心應主動作為,積極配合單位制定內部財務制度,加強內部控制,會計核算設置上也要求于單位的財務需求向匹配,及時準確提供財務信息。其次,中心必須按照單位要求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會計報表、財務報告,這就需要會計人員積極深入了解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及時分析,發(fā)現(xiàn)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同時單位要高度重視相關的財務報告,并針對提出的相關問題和建議,高積極、認真分析、整改;最終,中心與各單位針對全面預算中的相關內容,以及專項經費財務報告、分析等,應統(tǒng)籌安排,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已保障經營業(yè)務的順利開展與資金支付的安全運行。
管理終究是要靠人來實施的,做好財務管理,相關人員的素質如何就變得十分重要。首先,中心的財務會計人員應具備較高的財務會計專業(yè)技能,從而有效進行財務數(shù)據(jù)分析、參與單位運營決策、建立完善財務制度。其次,財務人員應不斷學習新的會計政策,提高專業(yè)技能,不斷適應新形勢下的財務管理要求。最終,財務人員經積極了解單位業(yè)務情況,以便針對性的實施財務管理,做業(yè)財融合以便更好地編制預算、審核支出和為業(yè)務服務。
四、總結與思考
針對集中會計核算后單位財務管理實踐的現(xiàn)狀,不得不讓我們思考如下問題:會計集中核算后,在財務管理權不變的情況下,會計核算中心如何發(fā)揮自己的專業(yè)能力,配合各單位做好財務管理工作?應當說每個單位的財務部門均需承擔單位全部的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法律賦予的反映與監(jiān)督職能,這是兩項相互聯(lián)系又不盡相同的工作。其中會計核算就是經濟行為發(fā)生后用專業(yè)術語準確記錄與反映相關信息,財務管理則是在核算反映的相關信息基礎上,加以分析,從而指導單位經營決策,完善內部財務制度,監(jiān)督、控制資金、經費使用的全過程,既保障單位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xiàn),又降低單位資金風險,更加安全、可靠。
單位財務體制改革后,集中會計核算并不改變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責任主體,其所屬經費、資金原規(guī)定的支配權、使用權、審批權限以及財務管理權不變,按《會計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單位主體責任的相關要求亦未改變,集中會計核算只是將同類會計記賬業(yè)務進行了集中,并承擔了部分財務分析等管理工作。改革加強了財務活動的控制和監(jiān)督,是以統(tǒng)一核算為手段、集中資金為基礎、加強財務管控為目標的一種新型財務體系,是財務管理體制的一項深層次的重大改革。改革后的會計核算中心要受中心和各核算單位的雙重領導,爭取項目、編報預算、審批審核、收支控制等管理工作,仍不變,由單位辦理。
據(jù)此中心會計人員必須切實提高自己的專業(yè)素養(yǎng),發(fā)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要了解、掌握單位的主要經濟業(yè)務,主動參與單位的日常管理,互為依托,相互融合,當好參謀,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工作效率,促進會計核算規(guī)范化、標準化,加強財務分析、管控力,建立公開、高效、廉潔、務實的財務管理體制,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實現(xiàn)財務管理的目標。盡管在實踐中集中會計核算仍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完善,我們應循序漸進,實事求是,打好基礎,不斷總結,扎實推進,健康改革,穩(wěn)定發(fā)展,逐步建立起適應現(xiàn)代化科研院所的高效、精干的財務管理模式,為深化改革、管理提升、事業(yè)發(fā)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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