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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7 11:44:24 制度 我要投稿

(優(yōu)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yōu)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扎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yè)。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根據(jù)省、市用電用水管理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園區(qū)具體情況,對供電供水規(guī)定如下:

  1、凡經本管理處接管或未辦移交手續(xù)而暫交本管理處管理的供水供電系統(tǒng)一律由本管理處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如私自進行接駁管線,按偷電、偷水論處。如系統(tǒng)未完工程,施工單位需要進入,亦須管理處同意方得進入工作。

  2、園區(qū)內共用設施、設備的公用水、電費用由園區(qū)內所有業(yè)主(住戶)根據(jù)實際情況和政府有關規(guī)定分攤。

  3、高層住宅的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電費,按廣州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設獨立計量表,由所有使用該電梯和設備的業(yè)主(住戶)合理分攤。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處在停水、停電前24小時向業(yè)主(住戶)下發(fā)書面通知,以便業(yè)主(住戶)提前做好準備。

  5、本管理處自身將會嚴格執(zhí)行用電用水的有關規(guī)定,造成后果將按規(guī)定處理。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接用水、電,必須向本管理處申請,經檢查不影響居民用水、用電情況,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電。

  6、如業(yè)主(住戶)認為原來電表容量不夠,需要增容的,可向供電局提出申請,并在我處備案。

  7、凡未經批準接駁用電、用水視為偷電、偷水,應按如下規(guī)定處理:

  (1)業(yè)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容量,接駁水管的,除暫停供電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賠償600元,每用水10噸賠償人民幣600元,并要重新申請增容、接管,經批準按增容管理規(guī)定辦理。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計補電費、水費外,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額外賠償。

 。3)私自啟動和改變電力計量器、水表的封印或運行量程,影響準確的計量的,每次賠償本處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計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時間長短,最少按6個月追補電費、水費。

 。4)業(yè)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guī)定或拒絕我處進行水電檢查和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供電或對別的.用戶造成損失的,要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業(yè)主(住戶)自己負責。

  (5)在園區(qū)供電線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線接管用電、用水和繞過電度表、水表用電、用水,除當場停止供電、供水外,應按私接容量6個月以上時間追補電費、水費,并按其應補水、電費的1至10倍,額外計賠。

  8、業(yè)主(住戶)需要換水電表必須由管理處工程技術人員監(jiān)理施工。

  9、業(yè)主在入住時應詳細檢查水電表,對水、電表的損壞和計量錯誤及時報管理處維修,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由業(yè)主(住戶)承擔。

  10、業(yè)主(住戶)家中無人時,出門前請關閉水、電總掣,否則,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該業(yè)主(住戶)承擔。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1、《臨時用電安全作業(yè)證》適用于化工單位各類臨時用電。電器所屬單位內部人員作業(yè)不必要辦理審批手續(xù)。

  2、凡生產和生活設施用電需使用臨時電時,用電單位應向電器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由電器人員安裝臨時線供電。

  3、臨時用電使用期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天。若需延長者必須提前辦理延期手續(xù),延長期限不超過10天。但基建施工臨時用電可按施工期限執(zhí)行,若正式線路已符合通電條件時,則臨時用電線路,應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申請部門在臨時用電結束時應向電器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結束手續(xù)。

  5、臨時用電施工項目如須高處作業(yè)、動火、動土、吊裝、進入設備內作業(yè)等,須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yè)證。

  6、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用電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和拆除,并應有安裝和拆除記錄,嚴禁非電氣人員進行電氣工作。

  7、用電部門應對安全用電負責。臨時用電線路裝設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66—88)有關要求。

  8、對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9、防爆場所不宜裝設臨時線,如確需要,必須經安全部門同意。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shù)赜没、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琶鞣笏芰蠈Ь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⑵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的裝修材料上;

 、情_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日彰、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孰姎庠O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判枰獎踊鹗┕さ膮^(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枪矈蕵穲鏊乖跔I業(yè)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刹粦褂妹骰鹫彰骰蛉∨,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薁t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藦N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虖N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強化在裝修施工中動用明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第二條動用明火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yè)修補等裝修施工中進行電焊、氣焊、氣割、噴燈的操作行為。

  第三條施工用電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yè)修補等裝修施工中以及新增用電器具等情況時,需進行用電申請的操作行為。

  第二章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動用明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單位的用火、動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審批制度,需確定施工現(xiàn)場責任人、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填寫《裝修動火、動焊、用電審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電管理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審批,經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動火、用電施工。

  二、用火、動焊、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現(xiàn)場管理部作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對焊、割設備在作業(yè)前必須卸壓,開啟全部入孔、閥門。

  五、清除作業(yè)現(xiàn)場附近的可燃物,作業(yè)面上無法搬遷的可燃物,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動焊、動火及施工用電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門負責跟蹤檢查,相關施工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七、所用動火動焊及重大安全用電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狀。

  八、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裝容器要清洗干凈。

  九、焊接工具必須完整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

  十、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時,要一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第五條動用明火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必須全過程在位跟蹤檢查、監(jiān)管,確保按章用火,確保現(xiàn)場安全滅火器材配備充足。

  二、嚴禁在裝修施工現(xiàn)場吸煙。

  三、嚴禁裝修裝璜人員使用煤氣包、電飯煲、電水壺和電熱器具等危險用電用火器具燒飯、燒水。

  四、嚴禁將香蕉水、汽油、酒精、壓縮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xiàn)場,確因需要必須事先與現(xiàn)場管理部取得聯(lián)系,經允許后方可帶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聞有焦糊味或電焊機有故障等其他異,F(xiàn)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進行詳細檢查,以防止事態(tài)擴大。

  六、施工結束后,由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組織清理現(xiàn)場并通知現(xiàn)場管理部消防組當值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查驗,確認無遺留火種和其他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場。

  七、現(xiàn)場管理部夜值人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在動火過程中和動火結束后,半小時檢查一次,直至次日員工進場。

  八、涉及本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應與施工單位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爆品作業(yè)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反相應規(guī)定的將嚴格按照公司裝修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制度出發(fā)。

  十、必須有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如發(fā)生火勢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時撲救;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六條動火動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他規(guī)定

  一、動火動焊前“七不”:

  1、動火申請沒有批準不動火、不動焊。

  2、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等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未排除殘存液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有受熱膨脹、爆炸危險的氣體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其他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二、動火動焊中“五要”:

  1、動火中要有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jiān)護人、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護人。

  2、動火中發(fā)現(xiàn)火勢蔓延引起火災時,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3、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5、施工現(xiàn)場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動火動焊后“一清”:動火人員和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xiàn)場火種,才能離開現(xiàn)場。

  四、凡動火施工必須按消防要求落實具體時間和部位,動火施工必須動一次簽一次;動火現(xiàn)場必須

  配備滅火器材,由申請動火部門的負責人與現(xiàn)場管理部聯(lián)系落實。

  五、申請動火部門監(jiān)管人員必須全過程在現(xiàn)場監(jiān)管,確保按章動火。動火結束后,與現(xiàn)場管理部門值班人員共同檢查,確定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去。

  第七條用電申請管理要求:

  一、施工用電申請需嚴格按照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要求、公司用電管理規(guī)范及裝修須知執(zhí)行,施工用電現(xiàn)場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備要求同動火動焊要求相同。

  二、施工專廳用電申請需經樓層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用電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認可,經用電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才準許接電施工。

  三、專廳專柜電器用電申請需落實用電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網,用電負荷需經用電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執(zhí)行。申請時需注明專廳現(xiàn)有負荷總量以及申請負荷總量。

  四、營業(yè)現(xiàn)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用電申請,并安排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打烊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八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承擔。

  第九條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第十條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動火裝置等,應當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三章獎懲

  第十一條上述各條規(guī)定如有違反將參照《中央商場防火治安實施細則》給予經濟處罰1000—3000元。施工期間如發(fā)生火災而由此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一切未按裝修動用明火審批規(guī)定的動火施工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5000元處罰并追究部門責任人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為公司二級管理制度,由現(xiàn)場管理部負責解釋,并將根據(jù)有效性之原則進行適時調整修訂。

  第十四條此規(guī)定于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前期頒發(fā)的動火用電管理制度廢除,其它未盡事宜另行規(guī)定。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根據(jù)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小區(qū)的具體情況,針對小區(qū)供電、供水、供氣管理特制定公約如下:

  一、凡屬小區(qū)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tǒng)(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qū)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部分)一律由物業(yè)服務中心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氣系統(tǒng)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住戶出門前應當將電器、燃氣和水閥開關關閉,避免發(fā)生事故。

  三、小區(qū)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要改動應報請物業(yè)服務中心備案,造成損失由住戶承擔。

  四、室內總電器功率不要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千瓦數(shù),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五、如有偷電、偷水、偷氣行為,按當?shù)卣嘘P部門法規(guī)處罰。

  六、住戶違反安全用電、水、氣規(guī)定,拒絕物業(yè)服務中心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水、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tǒng)或對其他業(yè)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一、辦公安全用電管理由行政部負責,辦公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機電部部門統(tǒng)一辦理。未經機電部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機電部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辦公室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機電部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機電部統(tǒng)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必須經機電部同意后,委托有執(zhí)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zhí)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機電部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安監(jiān)部批準,并發(fā)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機電部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辦公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機電部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辦公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jù)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jù)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治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tǒng)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fā)覺,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擔當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效勞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fā)覺除沒收電器外,同時賜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懲罰。

  3、要節(jié)省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順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fā)覺,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治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fā)生故障須報治理員由學校電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fā)覺,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峻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guī)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為保證安全用電、生產、生活正常進行。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嚴禁用手隨意試驗帶電設備的絕緣部分和絕緣物;

  2、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線亂接電源;

  3、客房、營業(yè)廳、公共活動場所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如電爐、電暖氣、電褥等任何人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

  4、在潮濕、高溫、多塵場所進行電氣作業(yè)或操作電器的人員應穿絕緣鞋,嚴禁直接用水噴射墻壁或頂棚來清理衛(wèi)生。

  5、在電化腐蝕場所,如充電站車間,嚴禁使用臨時線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的'電源線應為反腐型或塑料護套電纜。

  6、在有煤炸和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標準規(guī)范,認真與電工人員進行日常巡視和維護保養(yǎng)。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標準作業(yè)。

  7、生產車間的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三人進行維護和管理,并應掌握基本電氣知識及裝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業(yè)應遵守起重作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電動起重機的產品技術要求;

  8、所有人員都應掌握電氣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及求護方法。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1、對配電室的規(guī)定

 。1)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guī)定的專門業(yè)務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2)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3)配電室,應有門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檢修等制度。

 。4)配電室高壓絕緣用具應定期檢測。

 。5)配電室內禁放雜物。

 。6)配電室和值班室應當分開,值班室內不許放床。

 。7)配電室應有避雷裝置,并定期檢測。

 。8)配電室房間不漏雨,無孔洞。無穿越配電室內的水、氣管線。

 。9)配電室應有應急照明裝置和配備滅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藥。

  (10)配電、供電設備,設施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而且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2、在安全用電方面的要求

 。1)配電箱(柜)附近不許堆放物品,特別是易燃物品。

 。2)配電箱(柜)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器,箱內不許放雜物。

 。3)電線和通訊等線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4)未經允許不得私接亂拉臨時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5)移動電源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6)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并絕緣包扎良好。

 。7)膠蓋閘用于電源開關使用時,膠蓋閘內裝設與設備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準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8)凡是設備本身的電源線是三極插頭的,就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9)對機械設備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禁止同一開關電器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燈泡要用瓷燈口,庫房內不允許使用60瓦(含)以上的燈泡。

  (12)使用行燈的電壓應為安全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和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12v。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并絕緣良好。

 。13)接地線應使用黃、綠雙色專用線,并不許有接頭,線徑不得小于相線線徑的1/2。電源線細時,相線和地線可規(guī)格相同,但是地線最小規(guī)格不能小于1.5mm2。

 。14)使用碘鎢燈照明時,必須采用密閉式或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地保護,不允許用易燃物做支架。

 。15)組合插座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16)使用1類電動工具時,其接地保護線,絕不允許與工作零線接在一起。

  (17)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倒閘操作和線路改造等較大工程時,必須經過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本著節(jié)約,杜絕浪費和安全的原則實行本制度

  二、開水器由食堂管理員燕超負責,定時開關(每天在上班時間對開水器進行斷電處理),配電盤上鎖,特殊情況需開啟電源,誰開用完后負責關閉電源。

  三、杜絕用電器在無人時運轉,宿舍內無人時應保證用電器電源關閉,辦公室下班后所有用電器應關閉電源。特別是600w以上用電器。

  四、辦公室、生活區(qū)、室外照明由門衛(wèi)負責。對照明設備及時開關。

  五、禁止私接電線和使用非項目部配備的高耗電電器。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實行。相互提醒監(jiān)督。項目部由項目領導牽頭,采取每月不定期檢查,確保本制度長期有效執(zhí)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fā)生,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tǒng)一由工務單位監(jiān)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jiān)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yè)人員的從業(yè)條件

  第四條: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yè)的病癥和生理缺陷,并經指定醫(yī)院鑒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安全管理部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并按規(guī)定定期復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yè)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qū)域內電氣設備、線路、電器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guī)、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qū)域內的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fā)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并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fā)現(xiàn)非電氣作業(yè)人員維修電氣設備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xiàn)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匯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yè)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必須按規(guī)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tǒng)一到發(fā)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設備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工作的`電氣作業(yè)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設備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運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范和工藝要求。

  第十八條:對高壓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十九條:電氣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yè)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yè)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設備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濕、水中、強腐蝕性等環(huán)境惡劣的用電設備,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xiàn)場設置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并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

  第三十一條:維修設備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在設備上掛“設備維修,禁止使用”標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jié)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設備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運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設備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污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設備,防止臟污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jiān)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運行,對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的設備或線路加強監(jiān)視。

  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fā)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

  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并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干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設備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

  第四十九條:當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huán)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huán)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huán)境,必須采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濕、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堿、鹽、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必須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電氣設備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濕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huán)境,必須采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設備必須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發(fā)現(xiàn)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

  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項目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設備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fā)現(xiàn)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和范圍:

  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通過規(guī)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證公司各項行政事務正常運作,從而為員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并保證大家的生活質量。主要包括辦公物品采購、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宿舍管理、衛(wèi)生安排、員工宿舍管理等。

  二、職責:

  后勤服務為公司全體員工,保證各項辦公物資及時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潔的工作環(huán)境,以及各項后勤事務。致力于為公司員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進而提升優(yōu)質的辦公環(huán)境以及各項后勤管理(服務)。

  三、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所需的辦公用品如a4紙,辦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負責管理。

  2、各部門如需辦公用品添置應于每月1—5日(5日內,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將填寫完成后的《辦公用品申購單》報后勤處統(tǒng)一購置、領用。

  3、臨時需要購置的貴重物品,如電腦等應報總經理批準,由后勤處統(tǒng)一按總經理批示辦理(總經理批示由后勤統(tǒng)一采購)。個人的辦公用品應由本人簽領。

  4、工作調動或離開本公司者,必須先辦理原領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繳手續(xù)。且上繳回歸物品要完整齊備,若已損壞,應作合理解釋,故意損壞或遺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應酌情處罰。

  四、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后勤處每月定期前往電信局,辦理寬帶、電話機、繳費及打印詳情單等電信業(yè)務。以及負責各租賃宿舍的房租交付,水電費、煤氣費用清繳等。

  五、采購與儲物間管理辦法:

  采購范圍:公司辦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規(guī)范采購點:所有物品均在原來定點商店采購,保證合格供應物品。申購程序:申請部門或者個人、審核并做計劃、采購、登記入冊、發(fā)放至申購者。

  后勤處需對所采購的物品憑申購單進行登記、核實,并做好入庫冊登記手續(xù),然后按申購發(fā)放。后勤處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統(tǒng)計辦公用品的使用金額。后勤處應對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會應定期對儲物室進行清理,保持儲物間整潔。對儲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為儲物室采取定期除濕等有效措施,避免產生物品腐爛、變質等現(xiàn)象。并樹立安全防患意識,避免產生火災、盜竊現(xiàn)象。

  六、安全、衛(wèi)生管理辦法:

  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拉線、亂搭線以及違章使用電器。下班后請自覺關閉自己辦公所用電腦等有關帶電的電源設備,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應該將辦公室的燈關閉,節(jié)約用電。個人應注意防范意識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員離開應將抽屜或保險柜鎖好,提高防盜意識。安排當周值日的成員須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輪值,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衛(wèi)生間的清理等。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對外形象。

  七、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與完善員工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wèi)生、整潔、文明、舒適的生活環(huán)境,規(guī)范員工的個人生活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宿舍區(qū)的住宿管理。3.內容

  3.1員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宿舍安排,申請批準后便可遷入。

  3.3入住員工宿舍時,員工需先核對宿舍物品清單與宿舍公共設備是否完好后便可簽字確認,才可以進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內的配置,任何人都無權予以處置。

  3.5員工入住職工宿舍必須具備本公司職工身份,入職員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協(xié)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的,在員工宿舍住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允許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同意后方能協(xié)同親屬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員工宿舍住宿緊張的情況下,不允許協(xié)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

  3.6員工住宿期間因特殊原因,希望調整宿舍者,須先到后勤處填寫調舍申請單,經總辦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和登記。未經申請批準隨意調整宿舍者,給予罰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3.8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xiàn)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9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xù)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后勤處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后勤處后,后勤方給予簽字。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提倡節(jié)約用水、用電。員工集體宿舍內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燒水用具及炊具,例如:電烤爐、電吹風等。

  4.3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xiàn)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填寫《維修申請單》,由后勤處聯(lián)絡房東安排人員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宿舍區(qū)(四樓、五樓、十樓):

  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3/臺、冰箱1/臺、熱水器1/個、微波爐1/臺、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2)五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冰箱1/臺、熱水器2/個、煤氣2/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宿舍分配:

  (1)經理級人員1人/間。配置:1臺空調、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主管人員2人/間。配置:1臺空調、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3)男職工單身宿舍樓:8人/間。配置:4張上下鋪鐵床、4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4)女職工單身宿舍樓:2人/間。配置:2張床、2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jù)實際人員安排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宿舍區(qū)水電、煤氣費用為:四樓、五樓水費3元/噸、電費1元/度、煤氣113/罐(市價),十樓水費3元/噸、電費1.15元/度、煤氣113/罐。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集體宿舍每層樓,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0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兩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2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3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1元/度;用水標準收取3元/噸,超支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人數(shù)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7.2、收取辦法:現(xiàn)金支付。

  八、項目宿舍管理

  1.目的

  針對項目運行的員工,考慮其工作的特殊性,必須充分保障項目職工地生活和工作,使其充分投入到生產一線工作當中,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運行員工的住宿管理。

  3.內容

  3.1凡是項目運行的員工,需本人向向項目主管申請住宿意見后,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登記,申請批準后由項目主管進行宿舍安排便可遷入。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入住職工宿舍。

  3.2在項目生產一線入住的員工,應優(yōu)先選擇居住在項目廠區(qū)內,以便緊密的于項目運行保持一致,方便處理項目日常相關事務。

  3.3項目主管根據(jù)實際人員需求,合理的向后勤處提出相應的'房屋居住條件與環(huán)境。項目運行成員應該配合后勤處統(tǒng)一的宿舍管理,項目員工必須服從項目主管對于宿舍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guī)定住滿室內人數(shù)。不滿者,項目主管有權合理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無理由拒絕。

  3.4居住在廠區(qū)項目內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廠區(qū)宿舍管理規(guī)定,在入住廠區(qū)宿舍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xù)復印件交給公司后勤處進行存檔,入住宿舍時認真檢查廠區(qū)內提供的宿舍公共設備,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應配套設施。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3.5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

  3.6如果項目上沒有相應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選擇較近的房屋租賃居住。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應根據(jù)項目運行人員需求,相應的租賃房屋。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閑置空房。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xiàn)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7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xù)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項目主管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項目主管后,項目主管方可放行。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xiàn)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先報知項目主管,再由項目主管填寫《維修清單》,由項目主管聯(lián)絡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安全管理

  禁止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等項目事情,項目主管必須時刻叮囑負責項目運行一線的成員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好相應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職工日常飲酒,以保證項目運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各項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熱水器1/個、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磁爐1/個、電飯煲1/個、電風扇2臺。

  宿舍分配:

 。1)項目主管1人/間。配置: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項目職工2—4人/間。配置: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jù)每個項目實際情況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項目租賃宿舍,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20度電,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噸水,煤氣每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水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桓鶕(jù)租賃時水電費用標準每月將付相應的款項支付水電、煤氣費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動火作業(yè)必須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動火作業(yè)后,動火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yè)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四、安裝和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五、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六、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七、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xiàn)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八、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是醫(yī)院安全節(jié)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yī)院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guī)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jié)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醫(y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yī)院后勤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tǒng)一辦理。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科室電源輸入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新增加設備有總務科統(tǒng)一組織施工。安排有執(zhí)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zhí)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裝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院領導批準,擅自安裝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 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jù)醫(y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xiàn)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xù)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九、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總務科安排巡查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二、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jù)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jù)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施工安全用電技術管理措施

  1安全用電技術管理

  1)施工現(xiàn)場用電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按有關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用電由具備相應專業(yè)資質的持證專業(yè)人員管理。

  4)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y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2)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

  (3)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參加工作的維護電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在正式電工帶領下,方可參加指定的工作。

  5)巡視

  (1)惡劣天氣易發(fā)生斷線、電氣設備損壞、絕緣降低等事故,應加強巡視和檢查。

  為了巡視人員的安全,在觀察家要做好。

  (2)架空線路的巡視和檢查,每季不應少于1次。

  (3)配電盤應每班巡視檢查1次。

  (4)各種電氣設施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每次巡視檢查的情況和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記入運行日志內。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6)配電所內必須配備足夠的絕緣手套、絕緣桿、絕緣墊、絕緣臺等安全工具及防護設施。

  7)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必須配備足夠的常用電氣絕緣工具并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電氣性能試驗。電氣絕緣工具嚴禁挪做它用。

  8)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應進行72小時的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9)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xiàn)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用電管理部門批準,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2)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并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3)施工用電用畢后,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5)配電室和現(xiàn)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6)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確電'的標志。

  (7)施工現(xiàn)場大型用電設備等,設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2安全用電技術要求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

  (1)架空線路

  a.工作零線與相線在一個橫擔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n)、b、c。

  b.和保護零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n)、b、c、(pe)。

  c.動力線、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分別假設時,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b、c;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b、c)、(n)、(pe);在兩個以上橫擔上架設時,最下層橫擔面向負荷,最右邊的導線為保護零線(pe)。

  e.架空線的檔距不得大于35m,線間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場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為4m,機動車道為6m。

  ②電纜

  a.電纜直埋時,其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2-0.7m;電纜上下應鋪以軟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應蓋磚保護。

  b.電纜與道路交叉處應敷設在堅固的保護管內。管的兩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壓電纜(不包括油浸電纜),需架空敷設時,應沿建筑物架設,其架設高度不應低于2m;接頭處應絕緣良好,并應采取防水措施,進入變電所配電所的電纜溝或電纜管在電纜敷設完成后應將管口堵實。

  d.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距離。

  項目最小距離(m)

  平行交叉

  電力電纜之間及其與控制電纜之間0.10 0.50

  控制電纜之間-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礎(邊線)0.60-

  排水溝1.000.50

  2)接地保護及防雷保護

  (1)接地保護

  整個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使用漏電保護作兩級保護,即除用電設備的開關箱內裝設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在總配電箱內裝設一臺總的漏電保護器。為保證漏電保護器正常運行和保證專用保護零線不斷線,pe線必須在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處引出。分配電箱引出pe線的連接點前側的零線嚴禁通過任何開關電器。

  采用具有專用保護零線的tn-s系統(tǒng)。即在tn-s系統(tǒng)中,保護零線應專用,不得作工作零線使用。所有的電器設備的外殼和保護零線均應與專用保護零線相聯(lián)接。

  接零保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接引至電氣設備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必須分開,保護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可熔斷器;接引至移動式電動工具或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必須采用銅芯軟線,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線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電設備的保護的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應并聯(lián)接地,并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接零;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應采用焊接、村接、螺栓連接或其他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或鉤掛;保護零線和相線的材質應相同,保護零線的最小截面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相線截面(mm 2)保護零線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護: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統(tǒng)作為防雷保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3)常用電氣設備

  (1)配電箱和開關箱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全現(xiàn)場應設總配電箱(或總配電室),總配電箱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設備。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安裝要求: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高度為箱底距地面1.3~1.5m,箱體材料一般應選用鐵板,亦可選用絕緣板,而不宜選用木質材料。配電箱所有開關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不論是選用新電器還是延用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動作可靠、絕緣良好,嚴禁使用破損電器;開關箱與用電設備之間應實行'一機一閘'制,禁止'一閘多機'。開關箱的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用電設備額定值相適應。開關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安全可靠;所有配電箱與開關箱應在其箱門處標注其編號、名稱、用途和分路情況。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操作:為防止停、送電時電源手動開關帶負荷操作,以及便于對用電設備在停、送電時進行監(jiān)護,配電箱、開關箱之間應當遵循一個合理的.操作順序。

  (2)熔斷器和插座

  a.熔斷器的規(guī)格應滿足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要求;熔體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

  b.熔體應有保護罩。管型熔斷器不得無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斷器不得改裝使用。

  c.熔體熔斷后,必須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換;裝好保護罩后方可送電。

  d.更換熔體時嚴禁采用不合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e.插銷和插座必須配套使用。一類電氣設備應先用可接保護線的三孔插座,其保護端子應與保護地線或保護零線連結。

  (3)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a.本標段工程選用二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電動工具上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的漏電保護器。

  b.負荷線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保護套銅芯軟電纜,不得有接頭。

  c.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d.移動式電動工具通電前應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e.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嚴禁1臺開關接2臺以上電動設備。電源開關應采用雙刀開頭控制,其開關應裝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應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需移動時,不得手提電源線或轉動部分。

  g.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強上。

  (4)電焊機

  a.布置在室外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干燥場所,并應設棚遮蔽。焊接現(xiàn)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b.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電焊把絕緣必須良好。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k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c.電焊機的外殼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聯(lián)接地。電焊機各線卷對電焊機外殼的熱態(tài)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4m毆。

  d.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應裝安全保護罩。直流電焊機的調節(jié)器被拆下后,機殼上露出的孔洞應加設保護罩。

  e.電焊機一次側的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長度不宜大于5m。

  f.電焊機的電源開關應單獨設置。直流電焊機的電源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電電纜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設置兩個探照燈,給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間施工。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裝設防撞紅色信號燈。

  b.提升井架在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6)其它電動建筑機械

  a.平板振動器及水泵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時間應小于0.1s。

  b.在潮濕的環(huán)境時,漏電保護器采用防濺型,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照明線路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m。安裝在露天作業(yè)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3)現(xiàn)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照明線,除橡膠套軟電纜或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孔,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臂時應套絕緣管。

  (4)照明電源線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掛在金屬架上,在腳手架上空裝臨時照明時,應設木橫擔和絕緣子。

  (5)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6)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a.電壓不得超過36v;

  b.應有保護罩。

  c.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

  d.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

  e.行燈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組型,行燈變壓器一二次側應裝熔斷器,金屬外殼應做好保護接地和接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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