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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街道、社區(qū)印章管理,確保印章安全和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由專人負責。街道黨工委印章、辦事處行政印章由辦公室明確專人管理,各部門印章明確由各專干專人管理;社區(qū)印章由社區(qū)書記(主任)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求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并報街道辦公室備案,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人員變更須經主要負責人批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印章安全,隨時加鎖保管。
二、凡蓋章上報或對外的重要報告、請示、證明等,須影印一份留存?zhèn)洳;涉及重要性、敏感性的工作需用印章時,須經街道、社區(qū)主要負責人同意,街道辦公室、社區(qū)應作好規(guī)范記錄。
三、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對所蓋文書必須認真審閱,謹慎把關,對不符合用章管理規(guī)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發(fā)現(xiàn)營私舞弊等行為須制止,制止不了應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街道、社區(qū)對外發(fā)生經濟往來的文書,必須由街道、社區(qū)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用印要準確、仔細、正規(guī),蓋出的.各種印章要保證公章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象清晰。
五、嚴禁開空白信函,注意維護公章的權威。
六、印章不得交由當事人或非指定人員使用。確因特殊情況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員時,必須進行移交登記,接收人必須妥善保管并按登記用途用章。
七、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外帶使用時,經主要領導批準,進行嚴格借還登記,用完印章后迅速歸還。
八、印章如不慎遺失,應及時向街道辦公室報告?zhèn)浒;若印章(lián)p壞,應及時申請更換,不得私刻印章。
九、凡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私蓋印章或利用印章舞弊者,或因使用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情節(jié)、后果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待崗、引咎辭職或辭退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員的紀律、法律責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規(guī)范社區(qū)公章使用及管理,保證公章使用的正確性、規(guī)范性和嚴肅性,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既要體現(xiàn)為居民服務和對居民負責的態(tài)度,又要增強職責觀念和責任意識,結合社區(qū)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分類管理
1、綜合類:社區(qū)綜合類公章由綜合事務部統(tǒng)一管理,公章種類分別為:中共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工作委員會、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服務中心、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居民委員會。
2、部門專項類:部門專項類公章由用章部門管理,公章種類分別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工會委員會、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和社會保障服務站、銅陵市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中共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中共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辦公室。
二、分級審批
1、社區(qū)綜合類:一般性事務使用綜合類公章時,由分管領導審批,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由社區(qū)主要負責人審批。
2、部門專項類:專項事務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審批,重大事項由分管領導審批。
三、公章使用范圍
1、社區(qū)綜合類:
(1)“中共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工作委員會”公章主要使用范圍:社區(qū)黨委決定實施的有關事項、黨務有關重大事項,如黨員政審、黨員關系轉接、黨費憑證等,以黨委名義簽發(fā)的各類文書文件,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等。
。2)“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服務中心”公章主要使用范圍:一般涉及民生、城市管理等業(yè)務性工作及各類經濟合同、項目協(xié)議書、授權書、承諾書等,以社區(qū)服務中心名義簽發(fā)的各類文書文件。
。3)“銅官區(qū)五松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公章主要使用范圍:與居民事務相關的各類證明材料等。
2、部門專項類:根據(jù)各部門專項事務的具體內容使用專項業(yè)務公章。
四、公章使用要求
1、所有公章要明確專人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管理公章。公章專管員因事離崗,移交公章或他人代管時,需經分管領導同意。
2、公章使用時須按照權限經審批后,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并填寫清楚文件名稱、份數(shù)、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shù)確保無誤后加蓋公章。
3、公章使用登記表所載內容必須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否則不予蓋章。
4、公章原則上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需申報并經社區(qū)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帶出使用,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后及時歸還。
5、居民要求社區(qū)出具證明時,必須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證件,并提供證明事項的有關信息,社區(qū)網格人員對需要證明的情況仔細核實,確定無誤簽字后方可開具證明,加蓋公章。
6、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公章。
7、單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公章。
8、規(guī)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五、公章管理責任
1、公章使用人要保證開具的各類證明材料內容的`真實性,按規(guī)定填寫用章登記表。審批人對蓋章事項進行嚴格把關,內容要符合相關政策。管理人要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把關用印范圍。認真核對有關內容,若公章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2、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社區(qū)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口頭報告,取得同意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3、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3
為確保街道印章安全有序使用,牢固樹立公章管理的責任意識,有效防范法律風險,規(guī)范印章使用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印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印章、合同印章以及財務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專人管理。機關各站辦所印章明確由各部門專人管理。居民區(qū)印章由居民區(qū)書記、主任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選定應綜合考慮政治素質高、工作原則性強等因素,人員確定后報街道黨政辦備案,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
第二條使用街道印章須填寫用印審批單,經分管領導簽核,報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蓋章。凡蓋章上報或對外的重要報告、請示、證明等,須影印一份留存?zhèn)洳。如遇臨時突發(fā)、緊急敏感等工作需要加急使用印章,須經街道主要領導同意,并做好用印登記。
第三條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確保印章安全。對所蓋文書必須認真審閱,謹慎把關,對不符合用章管理規(guī)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發(fā)現(xiàn)營私舞弊等行為必須及時制止,制止不了的應向印章管理部門負責人匯報。對外發(fā)生經濟往來的文書,必須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四條用印要準確、仔細、正規(guī),蓋出的各種印章要保證公章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象清晰。
第五條嚴禁開空白信函,注意維護公章的權威。
第六條印章不得交由用章當事人使用或非指定人員管理。確因特殊情況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員時,必須進行移交登記,接收人必須妥善保管并按登記用途用章,使用完畢第一時間交還印章管理人員。
第七條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外帶使用時,經主要領導批準,嚴格借還登記手續(xù),使用完畢第一時間歸還印章管理人員。
第八條機關科室部門、事業(yè)單位、居民區(qū)需新刻印章,應向黨政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印章如不慎遺失、損壞,應及時向黨政辦公室報告?zhèn)浒,并提交書面申請進行補刻、更換,由黨政辦公室統(tǒng)一刻制印章,嚴禁私刻印章。
第九條公章保管人員無權私自動用公章。未經批準使用公章引起不良后果或者造成損失的.,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所引起不良后果的程度,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相應民事、刑事責任。
第十條機關科室部門、事業(yè)單位、居民區(qū)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可參照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合同用章、財務用章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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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關于規(guī)范村民委員會印章制發(f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街道各村(社區(qū))管理,促進基層工作健康有序發(fā)展,結合十八里河街道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各村(社區(qū))的印章一律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印章制發(fā),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私自刻制印章和使用已作廢印章,否則按私刻印章行為處理。
第二條各村(社區(qū))的印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街道黨政辦公室報告并申請補發(fā),由街道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后辦理補發(fā);因故需要更換印章,街道黨政辦公室在頒發(fā)新印章的同時收繳其舊印章。
第三條各村(社區(qū))要加強學習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的審批、登記、備案制度,并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規(guī)民約之中。
第四條印章使用的審批人與印章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各村(社區(qū))書記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各村(社區(qū))印章要有專人保管,保管人由各村(社區(qū))黨支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后決定。
第五條各村(社區(qū))要加強對印章和印章使用的管理,既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規(guī)定和印章使用審批程序,又要方便群眾的.生產和生活。不得私自亂蓋印章和私帶印章外出,不得以欠交稅費等為借口,在村(居)民辦理參軍、婚姻狀況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等手續(xù)時,拒絕使用印章,也不得借機吃、拿、卡、要,增加群眾負擔。
第六條凡涉及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使用印章時,村(居)民委員會應及時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經會議討論同意并經村(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后方可使用。對違反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要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各村(社區(qū))要進一步推進“繁文縟節(jié)”和“不必要證明”等減證便民工作,根據(jù)鄭政〔2016〕35號、鄭政文〔2017〕237號和管網領辦〔2020〕4號文件要求,解決企業(yè)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減輕基層組織負擔,對列入保留事項清單的證明事項,要重新梳理規(guī)范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對取消的繁文縟節(jié)和不必要證明,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變相要求當事人提供,不得作為辦事的前置條件。
第八條要做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后的印章移交工作。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上一屆村民委員會應在10天內向本屆村民委員會移交印章。拒不移交村(居)民委員會印章的,由街道黨政辦公室負責追繳,并追究責任。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在屆內被集體罷免的,印章由街道辦事處暫時代管。街道辦事處在重新選舉工作結束后將印章發(fā)給新的村(居)民委員會。
第十條本規(guī)定自民主程序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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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印章管理,維護印章使用的嚴肅性,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等文件要求,結合高安街道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各村(社區(qū))、機關各部門需刻制印章的,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街道主要負責人批準,由綜合保障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章點刻章。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印章刻制后,由綜合保障辦公室發(fā)文啟用,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綜合保障辦公室對新啟用的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備核查。
二、印章的管理
印章實行專人管理,加鎖存放。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公章與辦事處主任簽名印章由綜合保障辦公室主任管理,各村(社區(qū))、機關各部門的印章由負責人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員必須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持原則,熟悉政務,作風嚴謹,確保印章安全。
印章管理員外出,則由負責人指定另一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提前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履行登記手續(xù),標明交接日期,并經交接雙方簽字確認。被指定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的使用
。ㄒ唬⿲徟掷m(xù)
1.使用印章,必須嚴格履行批準手續(xù),經批準人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用印。特殊情況下,相關領導不能當時簽字的,經辦人可向批準人申請,同意后,可先行用章,后由批準人補簽。
2.使用印章前,經辦人須履行登記手續(xù),注明用印日期、內容、報送部門、批準人等信息。
3.使用印章時,印章管理員須認真核對用印材料,確認無誤后方可用印。
4.注意事項
(1)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印章。嚴禁在空白的證明、證件、信函、介紹信、便箋、單據(jù)、表格、合同、協(xié)議等上面加蓋印章。
。2)凡不符合審批手續(xù)和用印規(guī)定的,一律不得用印。對違規(guī)套取用印的,由紀檢部門嚴肅處理。
。3)電子印章視同實體章同等管理。
。ǘC關印章的使用
1.使用權限
使用“高安街道黨工委”“高安街道辦事處”印章,必須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名。分管領導有權批準其管轄范圍內事務的印章的使用。
辦事處主任簽名印章由辦事處主任簽字同意后使用。
2.使用程序
。1)一般性事務用印,由經辦人將《用印會簽單》送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后至綜合保障辦公室用印。經辦人在《用印登記表》上登記,印章管理員確認《用印會簽單》《用印登記表》與用印材料一致后按規(guī)定加蓋印章。
特殊情況下,如重要的政府性協(xié)議類、合同類文件等須經街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公文類用印正常填寫公文擬稿封面。
(2)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批簽的簽字視同《用印會簽單》。
3.注意事項
。1)使用印章,原則上在綜合保障辦公室內辦理,由印章管理員加蓋。如印章使用內容較多或加蓋復雜,可由印章管理員監(jiān)督具體經辦人用印。
(2)確因工作需要外出使用印章時,須經街道主要領導批準,辦理審批手續(xù)并做好登記。機關印章管理員將機關印章交付給指定人員。外帶人員僅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使用完畢后須及時歸還。
(3)加蓋印章的材料,由經辦人復印一份交綜合保障辦公室備案。重要的政府性協(xié)議類、合同類文件等須原件存檔。
。4)機關外部人員如有用印需求,需向相關職能部門申請,按要求填寫《用印會簽單》,獲得批準后使用印章。
四、印章的停用和封存
有下列情況的,印章必須停用:部門撤銷、名稱改變;印章?lián)p壞;印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印章交接至綜合保障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至檔案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
五、本規(guī)定由街道綜合保障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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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街道各部門印章的制作、收回、銷毀,均由各部門承辦。
第二條 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印章由黨政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專人保管。
第三條 用印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ㄒ唬┦褂媒值傈h工委、辦事處印章,須經書記(主任)、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ǘ┦褂酶鞑块T印章,須經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
。ㄈ┮越值傈h工委、街道辦事處名義開具介紹信由相關業(yè)務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四)各部門的.印章,只限于與業(yè)務直接相關的文件、 介紹信使用。
第四條 印章管理人員對符合批準手續(xù)的函件方能用印,并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用印時間、函件名稱、經辦人、批準人等。
第五條 一般不開具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開具空白介紹信時,需經街道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開具,對應到具體使用人。
第六條 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七條 印章管理人員對于不符合批準手續(xù)或不屬于用印范圍的,有權拒絕用印。
第八條 對印章保管不善、私用印章、濫用印章、丟失印章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九條 原則上不允許將印章帶出辦公區(qū)域,如情況特殊可以請示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才可將印章帶出,并做好登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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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區(qū)居委會公章使用須按規(guī)定為轄區(qū)居民出具有關證明。
二、社區(qū)居委會出具證明各項事宜,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真實合法。
三、社區(qū)居委會公章應社專人管理,建立完善的公章使用登記制度,做到申請人、經辦人、批準人簽字俱全,并注明用途、經辦時間備查
四、按照崗位責任要求,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對出具證明要嚴格把關,本著誰批準誰負責的'精神,出現(xiàn)問題由社區(qū)居委會主任負全責
五、對使用公章中無法確定的特殊問題,要及時向街道辦事處請示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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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社區(qū)出具證明和社區(qū)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維護社區(qū)居民委員會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為社區(qū)居民服務,結合社區(qū)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一、社區(qū)居委會出具證明或蓋章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范圍:
1.根據(jù)轄區(qū)居民的需要,社區(qū)居委會確實能夠證實的情況;
2.經過社區(qū)居委會申請或核實的各業(yè)務條口的工作報表;
3.街道主管部門批準同意需由社區(qū)居委會出具證明或蓋章的事項;
4.證件丟失類證明,原則上以個人聲明丟失或掛失為主,社區(qū)一般不再出具相應證明;
5.居民要求社區(qū)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時,必須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證件,并為社區(qū)居委會提供關于需證明事項的有關信息;社區(qū)必須對需要證明的情況進行詳細核實,確定無誤后方可證明或蓋章,社區(qū)主任簽名。
二、社區(qū)居委會印章由社區(qū)居委會主任指定專人保管,妥善存放,未經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如有遺失,應及時向街道報告。
三、嚴格審批程序,社區(qū)居委會印章使用,由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審批;凡涉及重大問題需由居民會議表決的`,應待表決通過后蓋章。如違反程序,公章管理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印章。
四、社區(qū)加蓋印章前要對所蓋印章的文書內容進行認真審閱,確保內容真實有效,不得在空白的信箋、表格上蓋章。
五、社區(qū)公章不得無原則使用,遇有疑難問題要及時請示,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印章。
六、凡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依法嚴肅處理。因用印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jié)、后果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解聘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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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加強公司級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級印章刻制、發(fā)放、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guī)范公司及各個子公司經營活動有序進行,依照風險預防為先、使用規(guī)范的印章管理原則,切實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x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第一章印章的種類
第一條印章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須加蓋法人章的憑證和法律文件等。
。ǘ┕菊拢嚎逃小皒x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xxxx物流有限公司、xx置業(yè)、xx置業(yè)”及“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字樣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集團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ㄈ┎块T章:刻有部門名稱,其法律效力僅限于代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門的印章。
(四)業(yè)務專用章:如制度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受控章等,此類印章法律效力僅限于本業(yè)務范圍。
。ㄎ澹┧秸拢何唇浌九鷾,任何人員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二條印章的出庫
(一)集團總裁辦、檔案室負責出庫印章。
。ǘ┯≌鲁鰩烨,確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藍色印油獲取印章印模,并將印模交集團檔案室存檔。
第三條印章的領取
(一)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經董事長授權持章保管人員,到集團總裁辦檔案室領取印章時,須在《印章保管登記表》(見附表)上登記。
(二)印章領取后經分子公司領導,部門主管確認印章無誤后將存放于保險柜妥善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表。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第四條印章保管
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對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均須董事長指定專人進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養(yǎng),同時須與委托人簽定相關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員離崗,須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ㄒ唬┘瘓F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團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公司及所轄各分子公司所有法人章由公司檔案室專人負責保管,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并指定該公司專人負責保管使用。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公司及所轄各分子公司財務專用章,由公司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使用。部門章由各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
(四)各種業(yè)務專用章,經董事長授權人或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人保管。
第五條用印范圍
(一)所有印章均應明確確定其用印范圍,以便印章保管人員正確用印。
。ǘ┎块T章僅限于公司對內使用,具體用印范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定,并報董事長批準。
(三)業(yè)務專用章用印范圍,由經董事長授權人或該項業(yè)務的負責人授權使用。
。ㄋ模┕炯八茌牳鞣肿庸拘姓率褂梅秶
1.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對內與對外公文、公函,上報政府機關的材料、報表等各類文件;
2.以公司名義簽章的證明、委托書、公證書等;
3.以公司名義簽章的經營性協(xié)議、合同等;
4.以公司名義辦理的信貸用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據(jù)、借款申請書等;
5.以公司名義辦理的延緩還貨周期、減緩(減免)各類稅費等申請性材料;
6.其他經公司法人代表審批同意簽章的'。
(五)董事長私章用印范圍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確定。
。┕乱宦刹坏迷诳瞻捉榻B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jù)等上加蓋。不得在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任何證明或擔保上蓋章。
第六條印章使用
。ㄒ唬┓菢I(yè)務專用章
1.用印審批:由用印人填寫《用章審批表》,連同用印材料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審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門業(yè)務專用章時,用印人還須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連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負責人審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人處要求用印,保管人員在認真核定《用章審批表》與用印文件后,對照用印范圍進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蓋章,印章保管人須確認合同的每一頁有集團法律顧問簽字后方可蓋章,并加蓋騎縫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銀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特殊需要時,必須經印章保管負責人同意,并具有嚴格的監(jiān)控措施情況下,方可帶出規(guī)定地點。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應將《用章審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檔,印章保管人負責對《用章審批表》按順序存檔備查。
(二)業(yè)務專用章的使用由經董事長授權人及該項業(yè)務主管人員自行監(jiān)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須填寫《用章審批表》,《用章審批表》用完后須及時交集團或各分子公司檔案室備查。
(四)除驗視印模外,嚴禁在文件的空白處或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七條印章停用
。ㄒ唬┯≌略谕S弥諔蛴嘘P部門發(fā)文通知,將停用印章送繳集團總裁辦銷毀或交檔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記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丟失時,印章保管部門應立即向集團報失并在媒體上發(fā)布公告作廢。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八條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任人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集團行政人事部。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前期相關規(guī)定自行廢止。附件:
刻制印章申請表
印章存檔管理單
用印審批單
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司及所轄分子公司印章統(tǒng)計表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各部門印章等。
第二條 公司印章實行專人保管、使用申請、領導審批、經辦人登記的管理制度,手續(xù)不完備時,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蓋章。
第三條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由總部財務部專人保管;公司各部門的印章由本部門專人保管。
第四條 關停并轉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統(tǒng)一由公司綜合辦公室保管。
第五條 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鑒章及合同專用章必須專章專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條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七條 部門印章須經部門部長(主任)或分管領導批準才能使用。
第八條 公司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印鑒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使用印章應填寫《用印申請單》,注明用印理由、時間、文件標題、內容摘要、份數(shù)等情況,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后方可用章。對于審批手續(xù)不齊全的.,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蓋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記用印情況。
第十條 嚴禁為空白合同書、空白紙張或信箋、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空白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加蓋公章。對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必須嚴格控制,確屬特殊情況需要,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簽領備案。領用人在事務處理完畢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領用人不得私留或轉交他人。隱瞞使用實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者,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一條 原則上禁止任何員工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特殊情況須帶印章外出辦事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由印章管理人攜帶印章。
第十二條 公章管理人員須堅持原則,嚴格按規(guī)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丟失、被盜、被盜用、混用、代用等。如發(fā)現(xiàn)印章丟失、被盜、被盜用、混用、代用、損毀等情況,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三條 對違反印章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視情節(jié)、后果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及修訂,自批準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請單。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fā)生,加強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紹信、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條印章的種類
。ㄒ唬┓ㄈ擞≌拢汗居≌拢ü拘姓录胺ǘù砣擞≌拢
。ǘ┎块T印章:董事會印章、監(jiān)事會印章、公司各部門的印章。
(三)專用印章:由公司統(tǒng)一頒發(fā)的使下屬有關部門履行某種特定的`職責和權力的印章(如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
。ㄋ模┢渌鶕(j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條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辦公室根據(jù)法定批準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出申請,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guī)定刻制。
第六條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七條業(yè)務專用章由各所需業(yè)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八條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必須由法律和市場等相關部門提出,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九條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辦公室專人負責領取印章并在印章備案表上登記備案,印章啟用應事先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由公司辦公室下發(fā)到部門并明確責任人后方可使用。
。ㄒ唬┕拘姓掠糜”仨毬男械怯浭掷m(xù)。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并按審批權限逐級簽署意見后,連同需蓋章文件等一并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審核材料后用印。公司印章不允許外帶,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須由部門提交申請,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責任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承擔一切責任。
。ǘ┮怨久x發(fā)出的公文,須憑董事長簽發(fā)批準的文件原稿用印。
。ㄈ⿲ν夂炇鸬暮贤騾f(xié)議,一律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一般的合同協(xié)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審批單》連同需蓋章合同或協(xié)議,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最終經分管副總在《用印審批單》上審批后方可用印。設備及基建工程合同或協(xié)議,最終經董事長在《用印審批單》上審批后方可用印。合同或協(xié)議應由用印部門在加蓋印章后的當天復印交財務部備案。
。ㄋ模┴攧杖藛T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財務專用章的無須經上述審批。但上述除外的用印,須經分管財務副總批準后方可用印。
。ㄎ澹┕緦ν鈭笏偷母黝愇募捌渌栌霉居≌碌奈谋镜,須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靖髀毮懿块T等須用公司印章,需經董事長批準,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ㄆ撸┰诙麻L出差期間,用印事項應由分管副總電話請示董事長同意后,并在《用印審批單》上做好記錄后方可用印。
。ò耍┯糜∩w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
。ň牛┙榻B信、授權委托書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騎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ㄊ⿲ν夂炇鸬暮贤騾f(xié)議、各類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印章。
。ㄊ唬┎块T印章,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用印。一般情況下僅供公司內部使用,確需對外使用,須經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用印。
(十二)一般情況下,不得在任何未填寫內容的空白文件上用印。特殊情況下,須經董事長審批同意。
(十二)董事長對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后的決定權。
第十一條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實行用印審批登記制度。
。ǘ┕居≌掠晒巨k公室負責日常監(jiān)管。
(三)公司設印章專管人員:
4、董事會印章、監(jiān)事會印章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保管
。ㄋ模└鞅9懿块T應指定人員保管相應的印章,涉及保管多枚印章的,應根據(jù)印章的用途,指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人分散保管,進行適度制衡,防范風險。同時應將指定人員名單報公司辦公室審查備案。
。ㄎ澹┯≌卤9苋藛T必須親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為用印。
(六)各專管人員應將用印審批單及文件復印件作為用印的依據(jù),妥善保管及時整理,按年度裝訂成冊,交公司辦公室審核歸檔。
(七)印章應保管在安全的設施內。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有無異樣,若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ò耍┯≌聦9苋藛T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保管部門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用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shù)量。交接人員簽字,分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備存。
。ň牛┯≌聦9苋藛T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分管部門負責人應向公司辦公室提出建議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并對印章專管人員進行離崗審查。
。ㄊ┯≌掠衅茡p、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辦公室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公司辦公室,并定期銷毀。
(十一)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公司辦公室登記備案。由公司辦公室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第十二條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guī)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十三條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經辦人拒絕印章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印章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十四條印章專管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fā)現(xiàn)無論結果如何,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本公司主要使用存根類介紹信、授權委托書。
第十六條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七條介紹信、授權委托書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即按權限由相應領導簽批后方可開具。
第十八條開具介紹信、授權委托書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存根。
第十九條公司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空白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條印章專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主管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使用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補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實施。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2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企業(yè)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yè)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2章、印章的制作、保管、廢止
第3條、企業(yè)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yè)指定部門統(tǒng)一制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后由行政部負責制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具體分為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yè)財務方面的相關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所刻章上的人員自己保管或由本人授權他人保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jiān)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各印章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有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承擔。
第7條、企業(yè)總裁可以使用企業(yè)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處,由行政部登記后申明作廢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編制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簿,說明印章的制作時間、內容、發(fā)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與財務有關的印鑒簿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lián)系,更新印鑒簿。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連同需加蓋印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審核印章使用申請單中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后,要將蓋章依據(jù)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審核。
第15條、企業(yè)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yè)使用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裁批準后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保存,、每月月底匯總后交予企業(yè)指定部門存檔。
第17條、印章使用完后,印章保管人需填寫印章使用登記簿,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對象、蓋章時間等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規(guī)定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文件進行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yè)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yè)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后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
第22條、本制度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3
一、印章管理范圍
1、檢定專用章(鋼。簷z定證書,校準證書。
2、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專用章:檢驗報告
3、檢驗專用章:檢驗報告
4、抽樣專用章:抽樣單
5、作廢專用章:廢棄的檢驗報告,檢定證書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檢測人員蓋章時,需提供財會證明,方可蓋章。
2、特殊情況如財會人員外出時,無法提供財會證明,由分管所長簽字說明,并經批準人(業(yè)務室分管所長)同意后,方可蓋章。
3、批準人(業(yè)務室分管所長)不在情況下,務必聯(lián)系批準人,說明情況。同意后通知業(yè)務室,才可辦理。并補辦簽字證明或財會證明。
三、印章保管
隨時保持印章的清潔,及時補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規(guī)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丟失。如發(fā)現(xiàn)印章丟失,應及時上報。
四、印章使用規(guī)范
1、檢驗專用章:封面信息處蓋章,首頁檢驗報告專用章處蓋章,齊縫章。
2、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專用章:檢驗報告封面上方處依順序蓋章。
3、檢定專用章(鋼印):檢定專用章處蓋章。
4、抽樣專用章:抽樣人員處蓋章。
5、作廢專用章:封面信息處蓋章。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4
一、印章的種類
1.印鑒: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業(yè)務專用印章。
2.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在公司范圍內有效應)。
3.簽字章:刻有公司領導簽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
1.與公司發(fā)展有重大關聯(lián)、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單位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鑒。
2.以公司名義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核發(fā)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等蓋公司印鑒或領導簽字章。
3.因公司業(yè)務需要而以部門名義在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文件由領導簽署的,蓋公司印鑒或部門章。
4.各部門在以辦業(yè)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共事業(yè)、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fā)文件時,蓋部門章。
三、印章的監(jiān)印
1.公司印章由財務部負責人監(jiān)印。
2.業(yè)務專用章得由公司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3.領導簽字章由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4.部門章得由部門負責人監(jiān)印。
5.印信帶出外用應完善借用手續(xù)和指定監(jiān)印人,監(jiān)印人對印章使用負責。
四、印章蓋用
1.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以主管領導核準后,連同審核的文件文稿交監(jiān)印人用印。
2.監(jiān)印人對未經領導審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五、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告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社區(qū)印章管理制度 15
1、目的
深入貫徹執(zhí)行總公司頒發(fā)的《印章管理制度》,規(guī)范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明確公司人員各項權利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結合物業(yè)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及各管理處。
3、印章的類別、使用范圍及審批權限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財務專用章及各項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適用于公司的各類公文、對外經營活動及聯(lián)絡的各類文件及資料等。公司常規(guī)性公文,對內業(yè)務文件、格式文件、表格類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把關,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的一切經濟合同、文件、承諾等由辦理部門經手人、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批準。
3.2公司財務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和票據(jù),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3公司發(fā)票專用章:適用于向付款人出具發(fā)票時使用,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4各項目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類專項業(yè)務,根據(jù)公司實際設置,所有對外使用內容須經項目經理審核確認,項目收費員按照公司管理規(guī)定使用、登記和保存。項目用章主要是為了方便日常管理處業(yè)務的辦理,嚴禁使用管理處章用于承諾、發(fā)送公函或簽訂業(yè)務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其他情況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經董事長審批。由財務部經理根據(jù)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和保管。
4、印章的刻制
4.1公司各類印章的刻制應符合公司機構設置、名稱變更及工作職能變化等需求;
4.2部門專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并按申請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長審批。
4.3刻制印章申請經批準后,由綜合部根據(jù)《印章刻制申請表》的具體要求統(tǒng)一刻制,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一理發(fā)現(xiàn)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的情況,公司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造成重大后果的,報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4印章如遇丟失、損毀或被盜時,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提交情況報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在辦理登報掛失等相關手續(xù)后,填寶玉《印章刻制申請表》,經公司批準后,由綜合部辦理補刻。
5、印章的發(fā)放和領用
5.1印章申請部門領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保管領用登記表》,由綜合部對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簽字蓋手印,并由總經理、董事長分別在該登記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簽字證明,做好備案登記。
5.2凡申領新印章的部門必須同時上交舊印章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6、印章的保管
6.1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現(xiàn)金出納保管,法人私章由物業(yè)會計保管,各項目用章由各項目收費員保管(最終以授權委托人的證明為準)。
6.2印章必須由各印章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審批權必須分離,嚴禁保管權和審批權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管理處用章管理制度,否則按瀆職行為處理。
6.5印章管理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印章的收回、封存、廢止及遺失處理
7.1公司名稱改變、印章圖樣改變、印章?lián)p毀、遺失或被盜已聲明作廢等情況,原印章廢止。
7.2需要廢止的公司印章,除遺失和被盜情況外,應及時繳回綜合部。
7.3舊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廢止。綜合部對廢止印章做好登記,注明廢止印章名稱、使用部門、領用日期、廢止原因、廢止日期等具體內容,辦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廢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終銷毀或上繳公司綜合部。
7.4如發(fā)現(xiàn)公章、空白紙蓋章證明被盜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情況,及時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類印章停用封存,經辦人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由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由綜合部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封人簽字或加蓋監(jiān)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啟用,需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經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可拆啟。使用完畢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責任
8.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報告,按照公司規(guī)定程序。
8.2必須嚴格依照制度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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