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照管人員的責任書
篇一: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jù)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fā)現(xiàn)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fā)現(xiàn)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shù),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學生已經(jīng)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幼兒、小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校車?空军c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zhí)一份。
篇二:學校與校車隨車照管人員責任書
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相關人員要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安排相關教師作為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具體人員和時間見安排表)。
3.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是乘車學生往返途中學生人身安全的具體責任人。
4.隨車照管人員負責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5.學生上下學前隨車照管人員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機做好出車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6.每次上下車隨車照管人員要親自點名并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遺漏任何一名乘車學生。返校后把接送學生的記錄交校車管理人員.
7.車輛行駛過程中,隨車照管人員要維持好學生的乘車秩序。
8.每周接送學生隨車照管人員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會同校車司機將車輛停放到學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
9.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隨車照管人員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0.如因隨車照管人員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1.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12.隨車照管人員同時應當履行《校車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下列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fā)現(xiàn)駕駛員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應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時,應制止校車運行,并及時上報學校校車管理人員。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shù),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打鬧、離開座位等一切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學生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隨車返校。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各執(zhí)一份。
篇三:校車照管員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jù)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fā)現(xiàn)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fā)現(xiàn)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shù),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學生已經(jīng)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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