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意見》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對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做如下安排。
學院的復試工作接受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以及學校監(jiān)察組的監(jiān)督與檢查。學院設有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的整體復試工作;設有復試工作監(jiān)察小組,受理復試工作違紀舉報及受理工作;各學科成立復試的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生的面試工作。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全過程中應予以回避。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監(jiān)察小組
組長:張義民(院長)、高英學(黨委書記)
二、受理違規(guī)違紀舉報電話、受理舉報時間、地點
受理舉報電話:024-83687611,
受理舉報時間:3月19、20、23、24日,上午8:00—12:00
受理舉報地址:新機械樓229房間
三、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 |
統(tǒng)考招生計劃數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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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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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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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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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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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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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專業(yè)學位) |
161 |
注明:強軍計劃為專項計劃,不包含在上述計劃中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1、各學科按統(tǒng)考招生計劃數的130%確定復試名單,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小數點進位原則。
2、參加我院夏令營活動并考核合格的營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相對應專業(yè),初試成績達到我校相應門類的初試合格資格線,即可獲得復試資格。
五、資格審查、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考生無須提前到學院報到,考生于面試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資格審查:
① 復試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留存);
、 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留存);
、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寫實材料原件;
、 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
2、復試時間:3月21、22日兩天
3、復試地點:見復試通知書
六、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 筆試滿分120分,具體細則如下:
、 復試筆試科目見網上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參考書
、 復試筆試時間:3月21日上午9:00—11:30
、 筆試地點:見復試通知書
2、面試滿分100分,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 3月22日全天進行面試,各位考生請在3月22日早7:30到指定備考考場抽簽確定面試考場和面試順序,查看具體的考場安排和時間安排。
② 面試的分組由學院對各專業(yè)的合格考生人數確定,各面試小組必須由5名教師組成,另配1名秘書。
③ 外語小語種的考核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在3月21日下午進行,各位小語種的考生請在3月21日下午2:30到新機械樓217報到,參加外語部分的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