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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理工學院關于做好2017屆研究生畢業(yè)工作安排的通知
為做好我校2017屆研究生的畢業(yè)工作,確保學位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學院做好安排,及時傳達給有關導師和畢業(yè)生。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江蘇理工學院關于做好2017屆研究生畢業(yè)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工作時間 |
工作程序 |
工作要求 |
2017年3月8前 |
研究生學位論文初稿形成,研究生處負責重復率檢測 |
1.研究生提交本人學位論文電子稿;
2.研究生處負責對學生論文進行重復率檢測。 |
2017年3月22日前 |
學位論文預答辯 |
1.學位申請人填寫《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登記表》;
2.各領域成立預答辯委員會,并將預答辯會的具體安排和委員名單交至研究生處備案;
3.預答辯會。 |
2017年4月8日前 |
學位論文送審 |
1.學位申請人根據(jù)預答辯時專家們提的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
2.學位申請人交學位論文紙質稿兩份(盲審格式),同紙質稿的電子稿一份給領域秘書;
3.領域研究生秘書收齊學生材料后,匯總《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清單》,一并交至研究生處;
4.研究生處負責送審。 |
2017年5月1日前 |
學位申請,學術業(yè)績認定,完善系統(tǒng)中相關信息 |
學位申請人向領域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申請書2份;
2.學術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專利等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時,必須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提交答辯申請,同時完善個人信息(學籍管理—個人信息—基本信息)。
各領域按照《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業(yè)績要求的暫行規(guī)定(試行)》對學位申請人的學術業(yè)績進行認定 |
2017年5月15日前 |
整理專家評閱意見并及時反饋 |
1.研究生處對專家的論文評閱意見進行登記、匯總、反饋;評閱書復印一份給領域;
2.領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定準予答辯學生名單。 |
2017年5月30日前 |
學位論文答辯 |
1.各領域在答辯前一周將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會的具體安排表報研究生處,并在答辯前三天必須出海報公示;
2.領域研究生秘書在學位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審核學生答辯申請、錄入研究生論文評閱成績、答辯委員會名單及答辯安排;
3.各領域組織學位論文答辯會,答辯會議涉及材料如下:
碩士學位論文申請書2份;
碩士專業(yè)學位論文評閱書;
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專業(yè)學位論文答辯評議表;
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表決票;
4.秘書在系統(tǒng)中錄入答辯結果。 |
2017年6月5日前 |
領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領域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組織委員召開會議,涉及材料如下:
1.碩士學位申請書2份;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票、決議。 |
2017年6月10日前 |
領域匯總或上報研究生處相關材料 |
領域匯總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申請書2份;
2.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專業(yè)學位論文答辯評議表;
3.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表決票;
4.領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票、決議;
5.學術成果復印件;
6.學生的畢業(yè)論文終稿5本,同紙質稿的電子稿一份(文件命名為學號 姓名);
7.《江蘇理工學院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位申請人員基本情況表》。 |
2017年6月中旬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2017年6月下旬 |
證書制作、發(fā)放、學生畢業(yè)離校 |
|
2017年7月初 |
學位獲得者學位申請和授予材料歸檔 |
1.碩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存學生人事檔案,一份交學校檔案館);
2.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表決票;
3.領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票、校學位委員會表決票;
4.學術成果復印件;
5.碩士學位論文一本;
6.數(shù)據(jù)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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